欲申請的同學請先閱讀本校進修部學生抵免專業課程學分施行細則。
(一)申請資格:113學年度起入學之二技進修部護理系學生具護士或護理師執照,且入學後於教學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服務中心)擔任全職臨床護理照護實務工作滿一年(含)以上。年資採計至申請年度12月31日,申請者同時須提出在職證明。
(1)年資計算方式為入學後且具備護士或護理師執照起 (最早起算日為入學年9月1日)至在職證明開立日期止,須滿一年,且現仍在職。
(2)申請人限113學年度起入學之二技進修部護理系學生(可由學號辨識:例如113學年度入學學生學號前3碼為F13 )。
(3)休學期間工作年資不採計。
(二)申請抵免學分數上限:經審核通過者抵免專業課程,含實習學分最高8學分,並採計為畢業學分。
(1)未抵免護理學實習課程學分,可申請抵免最高8學分。
(2)已抵免護理學實習I課程2學分,可申請抵免最高6學分。
(3)已抵免護理學實習I、II課程共4學分,可申請抵免最高4學分。
(三)可申請抵免之科目課程:請自附表1選出入學後未曾修習成績及格的科目課程填入科目學分抵免申請表(附件1),並且依服務單位特性提出佐證,具體說明單位特性及專科照護內容填入相關成就說明表(附件2)。若已修習且成績及格之科目課程無法重複採計為畢業學分。
(四)申請資料:
1.申請人須檢附:
(1)科目學分抵免申請表(附件1)、
(2)教學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服務中心)開立的在職證明及離職證明正本、
(3)申請抵免科目之相關成就說明表 (附件2)、
(4)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5)歷年成績單正本。
2.若服務機構無法提供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須填寫在職(服務)證明書(附件3)且由機構核章。
3.同學須審慎檢視申請文件是否齊全,工作年資證明是否符合申請規定,申請截止後不接受工作年資證明補件。
(五)申請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12月27日止將申請資料紙本送交進修推廣處教務組呂暎秋小姐。
(六)相關問題聯繫窗口:
1.審查內容、申請條件等相關問題:護理系課程組林淑棻老師
分機3149、電子郵件shflin@mail.cgust.edu.tw
2.收件方式、學分抵免時程等相關問題:進推處教務組呂暎秋小姐
分機5605、電子郵件ycliu01@mail.cgust.edu.tw
(七)審查結果將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第1週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請務必留意學校信箱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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