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訂「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招生規定」
公告文號: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長庚科大法字第1150000029號
通過會議或核定:教育部核定
新訂「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招生規定」,自公告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2日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制訂
中華民國115年2月2日教育部臺教技(一)字第1150000749號函修正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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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招生規定
公告承辦:
進修推廣處教務組 規章辦法搜尋網
公告期限:
2026-02-25 ~ 2027-02-24
公告編號:
7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