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林口校區進修部新生學雜費減免申辦須知

具減免身份之學生請勿繳費,先辦理減免後繳費

  1.列印學雜費繳費單(113年8月5日起開放列印)、準備減免證明文件

  2.填寫減免申請切結書

 完成以上兩項後先電子郵件至 typeng@mail.cgust.edu.tw 審核*

  3.校內審核通過,直接扣款並通知學生重印繳費單,請持新繳費單繳費

完成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皆須於113年8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掛號資料至333324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61號(進修推廣處 彭婷瑜老師收) (信封格式:https://reurl.cc/Envzmk )。

學雜費減免繳交資料:

  1. 學雜費繳費單收執聯〈含小白單、繳費證明…等〉
  2. 申請切結書
  3. 減免類別應備證件:

◎原住民:學生本人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新式直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身障學生及身障人士子女: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身障手冊影本

◆未婚學生包括學生本人、父親、母親

◆已婚學生—包括學生本人、配偶;若配偶離異或歿只需提供學生本人

 中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證明

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證明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正本(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新式直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家長如為公教人員需檢附未領教育補助證明,如已申請教育補助則不能提出申請★

 

有任何問題,可電洽進修推廣處學務組03-2118999#5606彭婷瑜老師

           E-mail : typeng@mail.cgust.edu.tw

相關流程請參閱附檔或助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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