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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私立大學學士班進修部學生每學期新增【行政院學雜費補助】,每學分之學分費減免50%,一年最高減免3.5萬元(一學期1.75萬元),將直接扣抵於各學期學雜費繳費單。
【行政院學雜費補助】不得與【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各類學雜費減免】等同時申請,符合多項申請資格人員需擇優選定補助類別

二、本校學士班進修部學生若因申請【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各類學雜費減免】等校外其他類項政府補助措施,需放棄【行政院學雜費補助】者,請來信typeng@mail.cgust.edu.tw或來電03-2118999#5606告知,俾利學雜費繳費單更新。

三、各項申請作業重要訊息將以Email寄發至學校電子郵件信箱,請隨時掌握各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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