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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1學年度「進修推廣處汽機車停車證申請」,請於規定時間配合辦理。

二、申請作業時間:111年9月5日至111年9月25日止。

三、申請方式:
1、新生請先啟用校務資訊系統,啟用步驟請詳閱網頁說明https://eveningwww.cgust.edu.tw/p/405-1013-39608,c2143.php

2、請進入(校務資訊系統→學生服務專區→進修部學生申請汽機車停車證→汽、機車停車證申請表單),填寫相關文字資料並檢附申請人證明文件以拍照或掃描方式上傳至表單附檔區〈https://forms.gle/FuadRFfB8waxQVkbA〉:附檔需包含停車證申請表、駕照影本、行照影本、(汽、機車)強制保險證明影本。
3、依桃園市政府公告,出廠滿5年以上之使用中機車,申請停車證需繳交機車定期排氣檢驗佐證文件影本,或貼有合格證之車牌相片,或至環保署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http://www.motorim.org.tw/〉之檢測資料查詢頁面,列印申請機車之檢測合格資料並繳交在申請文件中。
4、護研所及高照系如欲申請(平)汽車停車證無須至校務資訊系統登錄,(平)汽車停車證有作控管,將以班級作平均分配申請,今年度(12張/一班)交通股長請向學務組劉宣旻老師、陳曉蓉老師洽詢辦理;申請機車停車證,則仍需校務資訊系統登錄申請辦理。
※護研所及高照系為平日白天上課,因平日白天車位有限,故(平)汽車停車證目前僅提供護研所及高照系同學申請。

四、費用:停車證申請以一學年計算
1、機車停車證收費200元
2、(夜)汽車停車證收費1350元
3、(平)汽車停車證收費2700元
★★機車停車證費用請先至總務處旁的自動繳費機繳費並記得拿取收據★★
請交通股長於111年9月12日至25日協助收集班上停車費用繳交至進修推廣處。

五、注意事項:
1、(夜)汽車停車證,限平日夜間17:00時以後及例假日時段入校,週一至週五白天欲到校洽詢師長或上課時,請換證並繳交停車費用(30元/1hr),未依規定入校或違規停放,經警衛查獲,汽車罰款新台幣500 元。
2、(平)汽車停車證,全天及假日皆可停放。
3、機車違反規定者罰款新台幣200元。
4、本校只提供車輛停放,不負保管責任。
5、貼心提醒:同學騎乘機車應遵守交通規則、應戴安全帽、不超速、不改裝車輛,多使用大眾交通工具,對環境路線生疏時,尤其是夜間應避免騎乘機車,以減少危險性。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進修推廣處學務組劉宣旻老師(TEL:03-2118999分機5779)、陳曉蓉老師(分機5776)。